疏勒县人民检察院始建于1951年7月,时称人民检察署,有干部职工12人,后于1952年被撤销,又于1953年恢复,1955年正式成立疏勒县人民检察院。历经半个多世纪的改革变迁,几代检察人风雨兼程,不懈努力,艰苦卓越,不断推动检察工作向前发展,共同谱写了疏勒检察的新篇章。
当前,我院有党组成员5人。全院共有干警 38人,其中政法干警35人,工勤人员3人,主要由维、汉两个民族组成,其中维吾尔族干警21人,汉族干警17人。干警中,研究生以上学历2人,大专及本科以上学历36人,员额检察官15人,现有招录聘用制书记员14名。自司法体制改革后,我院内设机构优化转变为“四部一办”,分别为办公室(内设法警队)、政治部、第一检察部、第二检察部、第三检察部。长期以来,疏勒县人民检察院牢记“立检为公,执法为民”的宗旨,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,不辜负党和人民的信任与重托,努力打造有作为、有担当、有温度的基层检察院。